国家公务员考试面试公告--卫生部
二、面试有关事项 (一)面试资格确认 请考生于2013年1月25日前来电确认参加面试,逾期未确认的考生,经进一步核实后,将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对有人放弃的职位,将由该职位公共科目笔试合格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 (二)寄送材料 1.请于2013年2月1日前(以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邮寄以下材料(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1)身份证、准考证复印件。 (2)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贴近期一寸免冠彩照(另附3张,标注姓名),准确、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