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中考历史延伸阅读:东汉地方行政区划简表
东汉以后,州牧刺史权力有所扩大,一州之事,刺史可全权处理,刺史遂由监察官员而变为拥有实权的地方最高行政长官。 刺史有一定治所,常于每年八月出巡,岁末遣计史诣京师禀报刺史本人则无需亲入京师。刺史弹劾郡县守令则不必经过三公,而权归刺史,刺史往往派从事为耳目,竟至掌握二千石高官进退的大权。 东汉末年刺史改为州牧,在性质上已是地方行政长官,州、郡、县三级地方行政体制遂以形成。剌史仿将军府设置了官属僚佐,有长史、司马、东曹掾、诸校尉等。州牧郡守握有军、政、财大权,又有广大众民,实力自然雄厚,遂使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