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公务员初任

国家通用公务员申诉规定

公务员申诉规定(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依法处理公务员的申诉,规范公务员的管理,促进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公务员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不服,可以按照本规定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 法律法规对法官、检察官的申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领导成员的申诉,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 处理公务员的申诉,应当坚持合法、公正、公平、及时的原则,依照法定的权限、条件和程序进行。 第四条 公务员提...

国家通用公务员申诉规定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