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校生招生手册]退学
学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退学: (一)经德、智、体全面考核,不宜在院校继续培养者。 (二)经指定医疗单位诊断,患有精神病、癫痫、麻风病者;患有严重的传染病、慢性病,连续三个月、累计半年不能痊愈或愈后不能坚持正常操课者;伤残或作大手术后不能坚持正常操课,不适宜继续在军队工作者。 (三)连续两学期累计旷课超过二十四学时(旷课一天按八学时计)者。 (四)飞行学员、舰艇学员因某种原因中止学习,且不宜在军队工作者。 士兵学员和青年学生学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退学: (一)连续两学期累计三门考试课程或历年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