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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大纲

政法干警民法学大纲(二)

知识产权 一、 知识产权的概念及特点 1. 知识产权:创造性智力成果的完成人或工商业标志的所有人依法所享有的权利总称。 2. 特征: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 二、 著作权 1. 作者: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1) 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作组织工作、咨询、提供物质条件、进行辅助活动都不是创作) 2) 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主持,代表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意志创作并由其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为作者 3)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为作者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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