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加工合同

贴牌加工合同

贴牌加工合同 甲方(定作方): 乙方(承揽人):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为甲方加工指定的产品 ; 二,乙方应在 日内生产产品 套,并于 年 月 日交付甲方。 (1)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作方原材料...

贴牌加工合同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