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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规章制度经典九篇

餐饮规章制度【篇1】 第十四条公司各种印鉴(除财务证外)、介绍信均由行政管理部实行登记审批制,专人负责保管。 第十五条日常业务用印,须经行政人事部部长审批,非常务x合同、协议等有关重要文件用印需总经理签字、署名后方可盖章,并留有原件存档。如违反此规定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责。 第十六条外出办事需带公章时,应由总经理签字批准,行政人事部备案后方可带出,但至少有两人携带并监督使用。并在规定期限内归还,否则,出现一切事故后果自负。 第十七条公司印信应严格保管,如有失职、差错、丢失或违章使用,一经发现需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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