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费通知
执行费通知 篇1 劳动关系解除送达通知书(被送达人存) 号 刘明华 同事(工号:64): 您自2006年9月15日至今(2006年9月23日),部门调度员及主管曾先后六次打电话要求您来 公司上班,您均未来公司上班且未申请任何相关请假手续,公司人事部也曾在2006年9月24日 打电话解释并要求您来上班,但您仍未上班,此已违反了公司《管理制度》确定的旷工项,即未 经公司同意擅自不上班或在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者;现公司根据《管理制度》3.50条之规 定,即连续旷工三天者,按自动离职处理,公司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