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四川外语学院成都学院招生简章
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保证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相关规定,结合四川外语学院成都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院全称:四川外语学院成都学院 第二条 主管部门:四川省教育厅 第三条 办学地点:四川省成都市 第四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第五条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第二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按照教育部及相关省(市、自治区)招办的规定,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