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建设系列5篇
规章制度建设【篇1】 一、教师必须按时候课、上课、下课,不得迟到、课中离岗和早退。否则,每发现一次,从考核中扣除0。5分。 二、上课时间不允许待客(特殊情况除外)。 三、教师必须严格按照教导处安排的课程表上课,不得私自改动和调换;如果确需调换,需经教导处批准。否则,按缺课处理。缺课一节从考核中扣1分。 四、教师请假后,必须与教导处安排的代课教师进行当面交接,如有特殊情况不能进行当面交接,也必须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进行交接,如果不按规定进行交接出现缺课或迟上课现象,按缺课处理。 五、教师上课前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