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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合同

快递服务合同(中英对照)

国 家 邮 政 局 文 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邮发〔2008〕193号 关于印发《国内快递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规范快递服务,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国家邮政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组织制订了《国内快递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现予印发,自2008年10月 1日起施行。请各省(区、市)邮政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导快递企业做好施行工作,要密切注意施行过程中的情况,出现问题及时向国家邮政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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