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2018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知识巩固(七)

大家做好准备迎接考试了吗?留学群为您整理了“2018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知识巩固(七)”,只要付出了辛勤的劳动,总会有丰硕的收获!欢迎广大考生前来学习。2018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知识巩固(七)1.学校兴办的招待所用房,可免征房产税。()2.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的单位和个八征收的一种税。()3.契税的计税依据是房屋产权转移时,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转让价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计税价格。()4.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

2018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知识巩固(七)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