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司法考试案例分析:未成年子女拥有产权房不属于夫妻公同财产
留学群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司法考试案例分析”,希望能帮助大家,想了解更多考试资讯,请关注小编的及时更新哦。2018年司法考试案例分析:未成年子女拥有产权房不属于夫妻公同财产江西省信丰县的王某与阳某,于2010年初通过他人介绍相识相恋,同年10月1日登记结婚,次年10月生下儿子。由于妻子阳某在广东省惠州市打工,为便于孩子成长及就业,夫妻俩于2015年3月初,在惠州市购买了一套45平方米的二手房,总价28万元,以儿子的名义一次性付清房款,并将儿子的户口迁至惠州市,还办理了所有权人为儿子的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