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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四卷

司法考试案例《以案释法》:原合伙人所欠工资能否要求新合伙人清偿

国家司法考试即将开始,留学群在这里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司法考试案例《以案释法》,希望能帮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资讯,请关注小编的及时更新哦。司法考试案例《以案释法》:原合伙人所欠工资能否要求新合伙人清偿编辑同志:罗某与王某以普通合伙形式经营一家家装企业,因各种原因致使企业经营困难,并拖欠了我们共计10万余元的工资。一年前,罗某与王某吸收张某以普通合伙人身份入伙,后企业现状不仅没有得到改善,甚至已经严重资不抵债。鉴于张某的经济条件明显好于罗某、王某,我们近日曾要求张某支付拖欠的工资。而张某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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