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民法》知识点:占有的分类
大家做好准备迎接司法考试了吗?留学群诚意整理“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民法》知识点:占有的分类”,只要付出了辛勤的劳动,总会有丰硕的收获!欢迎广大考生前来学习。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民法》知识点:占有的分类1.有权占有与无权占有(1)有权占有。指有本权的占有。换言之,凡对物享有占有的物权、债权、监护权等,均为有权占有。所有权人、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留置权人、质权人的占有为有权占有(本权为物权);借用人、承租人、保管人、运输人、买受人的占有亦属有权占有(本权为债权)。替孩子保管财产的父母对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