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司法考试一卷考点:法的效力
本文“2017司法考试一卷考点:法的效力”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能帮到你!法的效力指法的约束力,也就是法律的适用范围。我国采用的是以属地为主,属人主义和保护主义为辅的适用原则。法的效力分为对人的效力、空间效力和时间 效力。在法的时间效力中要注意溯及力的问题。近代以来,各国普遍采用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我国也采用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从旧兼从轻是对法不溯及既往的突 破,但它的目的也是有利于公民。下列关于表述法的效力的选项哪个是正确的?A.法律不经公布,就不具有效力;B.一切法律的效力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