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中级会计《经济法》考试重点:预算管理职权
以下内容是由留学群编辑整理的2017中级会计《经济法》考试重点:预算管理职权,希望对您有用。更多相关资讯请关注留学群(www.liuxuequn.com )。预算管理职权(一)权力机关的预算管理职权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预算管理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预算管理职权包括:(1)审查权;(2)批准权;(3)变更、撤销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预算管理职权包括:(1)监督权;(2)审查和批准权;(3)撤销权;2.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预算管理职权。(1)县级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