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一卷考点:罗马私法基本内容
本文“司法考试一卷考点:罗马私法基本内容”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能帮到你!(一)人法人法是对在法律上作为权利和义务的主体的人的规定。1.自然人。包括两种:(1)生物学上的人(包括奴隶在内);(2)法律上的人,指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主体(奴隶不具有法律人格,被视为权利客体)。罗马法上的人格由自由权、市民权和家庭权三种身份权构成。三种身份权全部或部分丧失叫"人格减等"。罗马法规定,只有年满25岁的成年男子才享有完全的行为能力。2.法人。虽然没有明确的法人概念和术语,但有初步的法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