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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咸宁市调整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贷款期限增至3年   

湖北咸宁市调整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贷款期限增至3年从2016年第4季度起,咸宁市首次将大学生村官、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范围。与老政策相比,新政策范围更广、限制更少、期限更长,其中贷款期限由2年增至3年。针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等特殊就业困难群体定向提供小额信贷支持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自2002年创设实施以来,贷款对象范围逐步扩大,政策机制不断完善,在扩大就业、促进创业、改善民生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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