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一级建造师考试

关于取得一建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延续注册的补充通知

下面是留学群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取得一建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延续注册的补充通知,欢迎大家阅读。 建市施函[2017]24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军事设施建设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开展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建市施函[2013]124号),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的延续注册将陆续到期,为做好后续相关工作,现补充通知如下: 一、2017年9月15日前一级建...

关于取得一建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延续注册的补充通知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