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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2011年12月28日河北省人民政府第99次常务会议通过,2011年12月3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1号公布。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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