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司法考试三卷备考资料:承租人义务
本文“2017年司法考试三卷备考资料:承租人义务”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能帮到你!需要了解更多司法考试相关知识点的整理资料,请继续关注我们的更新! (1) 按照约定的方式和范围对租赁物为使用收益。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使用,有约定的,应按约定的方法使用;当事人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双方应就租赁物的 使用方法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应依习惯的方法使用;依习惯也不能确定的,承租人应依租赁物的用途和性质所定的方法使用收益。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