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药事管理与法规

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2017重点之药品复审

留学群执业药师栏目精心整理推荐“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2017重点之药品复审”,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更多相关讯息,请继续关注本网。 第一百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予批准: (一)不同申请人提交的研究资料、数据相同或者雷同,且无正当理由的; (二)在注册过程中发现申报资料不真实,申请人不能证明其申报资料真实的; (三)研究项目设计和实施不能支持对其申请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进行评价的; (四)申报资料显示其申请药品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等存在较大缺...

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2017重点之药品复审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