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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证券基本法律法规复习资料:擅自公开发行证券

留学群证券从业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证券基本法律法规复习资料:擅自公开发行证券”,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证券从业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擅自公开或变相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的,责令停止发行,退还所募资金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处以非法所募资金金额1%以上5%以下的罚款;对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设立的公司,由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机构或者部门会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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