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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2017年福建连江购房新政策

2017年福建连江购房新政策 2月28日,福建连江发布:对三种类型居民家庭,暂停向其销售县城关地区范围内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含)及以下的商品住房。三类家庭包括:(一)县城关地区拥有2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本县户籍居民家庭;(二)县城关地区拥有1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非本县户籍居民家庭;(三)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县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县户籍居民家庭。 连江县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意见 为认真贯彻习总书记关于“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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