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宪法》二十个重要名词
留学群“司法考试”栏目为您整理“司法考试《宪法》二十个重要名词”,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1、被选举权,公民依法享有被选举为代表机关代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权利。 2、物质帮助权,公民在推动劳动能力或暂推动劳动能力而不能获得必要的物质生活资料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生活保障,享受集体福利的一种权利。 3、休息权,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了保护身体健康,提高劳动效率,根据国家法律和制度的有关规定,所享有的休息、休假和休养的权利。 4、国家机构,国家依法按行政区域设立的行使法定职权的国家机关的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