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实用资料

化妆品进出口注意事项

化妆品进出口注意事项? 检验检疫部门对进出口化妆品实施检验检疫,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口化妆品的收货人实施备案管理。进口化妆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相关规定报检,同时提供收货人备案号。进口化妆品经检验检疫合格的,检验检疫机构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并列明货物的名称、品牌、原产国家(地区)、规格、数/重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等。进口化妆品取得《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后,方可销售、使用。 其中首次进口的化妆品应当提供以下文件(首次进口化妆品是指无既往进口记录的化妆品,既往进口记...

化妆品进出口注意事项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