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残疾军人优抚办法2017
上海市残疾军人优抚办法2017 各区县民政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烈士褒扬条例》(国务院令第601号)、《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2号)和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民发〔2015〕179号)等有关政策法规的精神,现就调整本市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补助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从2015年10月1日起,调整本市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补助标准,具体为: (一)2015年本市伤残人员(含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