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2017
四川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2017 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函[2012]218号)文规定:从2011年11月1日起,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退役士兵:指义务兵和士官,下同),在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的基础上,由安置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发给一次性地方经济补助。 补助对象为2011年11月1日后退出现役,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2011年11月1日后退出现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但在退役时自愿选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补助标准,按照服役年限计算。补助额度为退役义务兵每人每年6000元、退役士官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