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职称2017年经济法考点:撤销权
本文“中级会计职称2017年经济法考点:保全措施”,跟着留学群初级会计职称资格考试频道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帮到您! 保全措施--撤销权 1.因债务人实施了特定的积极减少财产的行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债务人积极减少财产的行为 (1)放弃债权(到期、未到期均可)、放弃债权担保或者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2)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3)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