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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

天津租房合同

天津租房合同【一】 1、本合同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租赁,但不包括在建房屋租赁、执行政府租金的房屋租赁和房屋转租。 2、合同签定前,当事人须认真审查对方有关身份证件或法人证件;出租人应向承租人出具《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3、本合同为示范文本,由当事人认真协商后签定。填写时应字迹清楚;空格部分若不填写内容,应用“/”划掉。合同经签字或盖章后,不得任意涂改。 4、合同签定之日起30日内,出租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当事人一方系外国、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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