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考点:要约
大家做好准备迎接考试了吗?留学群造价工程师栏目诚意整理“2017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考点:要约”,欢迎广大考生前来学习。 要约的失效 ①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②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③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④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造价管理知识点预习:承诺的撤回 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