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所职责
工商所职责(一) 1、办理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的设立、变更注销等登记注册事项的初审、呈报;受县级工商局委托,工商所可以直接办理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和验照(目前县局已经委托张家畔、城郊工商所办理该事项)。 2、建立辖区内市场经营主体的分类监管档案、并进行日常的监督管理。 3、监督管理辖区内各类商品市场的交易活动,开展市场巡查。 4、监督检查辖区内流通领域的商品质量。 5、监督检查辖区内的不正当竞争、传销和直销行为。 6、监督辖区内的合同,查处合同欺诈行为。 7、指导辖区内公民、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