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期货从业《法律法规》重点:首席风险官
备考期货从业资格的小伙伴注意啦!留学群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栏目整理“2017年期货从业《法律法规》重点:首席风险官”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了解更多详情,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年期货从业《法律法规》重点:首席风险官 第二十八条 首席风险官应当在每季度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公司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提交季度工作报告;每年1月20日前向公司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提交上一年度全面工作报告,报告期货公司合规经营、风险管理状况和内部控制状况,以及首席风险官的履行职责情况,包括首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