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讲义:无权代理
本文“2017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讲义:无权代理”由留学群中级会计职称栏目整理,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 无权代理 1.无权代理的情形 (1)没有代理权; (2)超越代理权; (3)代理权终止后进行的代理。 2.狭义的无权代理(第五章内容) (1)合同的效力 在无权代理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而非无效合同)。 (2)本人(被代理人)的追认权 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 (3)相对人 ①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