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司法考试卷三商法知识点:股东诉权
留学群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司法考试卷三商法知识点:股东诉权”,欢迎阅读! 2017司法考试卷三商法知识点:股东诉权 (1)宣告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之诉 无效: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可撤销: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2)股东代表诉讼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