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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学经典

《周易集解》卷十一

《序卦》曰:物不可以终止,故受之以渐。渐者,进也。 崔觐曰:终止虽获敦艮,时行须渐进行,故曰“物不可终止,故受之以渐。渐者,进也”。 (艮下巽上)。渐:女归吉,利贞。 虞翻曰:否三之四。女,谓四。归,嫁也。坤三之四承五,进得位,往有功。反成归妹,兑女归吉。初上失位。故“利贞”,可以正邦也。 《彖》曰: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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