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国学经典

《周易集解》卷六

《序卦》曰:物不可以终尽,剥穷上反下,故受之以复也。 崔觐曰:夫易穷则有变,物极则反于初。故剥之为道,不可终尽,而受之于复也。 (震下坤上)。复:亨。 何妥曰:复者,归本之名。群阴剥阳,至于几尽,一阳来下,故称反复。阳气复反,而得交通,故云“复亨”也。 出入无疾,朋来无咎。 虞翻曰:谓出震成乾,入...

《周易集解》卷六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