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16年最低工资标准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鲁政字〔2016〕117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职工工资水平增长等情况,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核,确定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现公布如下: 一、调整后的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10元、1550元、139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7.1元、15.5元、13.9元(各市最低工资标准见附件)。 二、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