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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LLM与JD专业的相互比较

JD在20世纪六十年代以前曾经称为LL. B,其拉丁原文是Legum Baccalaureus,意为Bachelor of Law,任何人都必须获得四年制学士学位之后才可以攻读。后来因为法律职业在美国愈发的专业化和精细化,从事律师职业的要求变得极其苛刻,甚至可以与从事医生职业相提并论,JD(Juris Doctor)学位这一名称最终产生,以表明法律教育的苛刻和严格。JD学位相当有价值,拥有JD学位的人士在美国享有崇高的地位。 LLM(法律硕士)是一个一年制的法学进阶课程,相当于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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