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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考点:村民委员会选举基本原则

留学群公务员考试频道小编为大家整理公共基础知识考点:村民委员会选举基本原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选举的普遍性原则 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以外,凡是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直接选举原则 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3.“双过半”原则 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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