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司法考试卷二刑诉辩护人权利的解读
2016司法考试卷二刑诉辩护人权利的解读 留学群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整理分享关于2016司法考试卷二刑诉辩护人权利的解读,欢迎考生前来参考阅读,预祝考生们能顺利通过2016国家司法考试。 1.阅卷权。辩护律师行使阅卷权,无需办案机关的批准,而其他辩护人行使阅卷权则需要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的许可。刑事诉讼法第38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这里需要注意几个问题:(1)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