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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二卷

2016司法考试《刑事诉讼》讲义:地区管辖

2016司法考试《刑事诉讼》讲义:地区管辖 留学群司法考试专栏提供2016司法考试刑事诉讼地区管辖精选讲义,预祝每一位考生在2016司法考试中能取得好成绩。 地区管辖,是指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确定地区管辖的原则有两个: 1.以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为辅原则。 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2条规定,犯罪地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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