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

2016CPA《税法》精选讲义:税法适用原则

2016CPA《税法》精选讲义:税法适用原则 迎战2016注册会计师考试,赢在起点。留学群考试专栏给你提供合理有效的注册会计师会计科目备考考试试题及考点攻略。 1.法律优位原则 其基本含义为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还可进一步推论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优于税收行政规章效力;效力低的税法与效力高的税法发生冲突时,效力低的税法即是无效的。 2.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即新法实施后,之前人们的行为不适用新法,而只沿用旧法。 3.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也称后法优于先法原则,即新旧法对同一事项有...

2016CPA《税法》精选讲义:税法适用原则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