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司法考试一卷

2016司考宪法讲义:县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

在2016年司考宪法中有许多重要考点,那么这些考点一定要背熟!本文“2016司考宪法讲义:县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县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一)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性质、地位组成和任期县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是本级人大的常设机关,是同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部门,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对本级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大常委会由本级人大在代表中选举主任、副主任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

2016司考宪法讲义:县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