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司法考试一卷

司法考试宪法考点:地方各级人大会议制度

留学群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司法考试宪法考点:地方各级人大会议制度”,考生们可以多背诵司考宪法教材,熟悉各章节知识考点。祝广大考生都能通过司法考试!地方各级人大会议制度是一个极为复杂的问题,对此,我们通过法条对其进行深入的分析。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11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经过五分之一以上的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第13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次会议举行预备会议,选举本次会议的主席团和秘书长...

司法考试宪法考点:地方各级人大会议制度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