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司考宪法考点:人民检察院
复习司考宪法时,多看看教材,熟悉各章节考点,这样复习才会有好的效果。“2016司考宪法考点:人民检察院”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等方面的信息,请持续关注本站!1.人民检察院的性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监督机关。地位,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同时又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监督。人民检察院要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2.体系:由最高检察院、地方检察院和专门检察院构成,地方检察院按照行政区域的名字来称呼:省院、分院、县检察院、市检察院等。省级人民检察院和县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