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索要赴日留学费用 杭州21岁儿子状告亲生母亲
“张爱珍爱钱如命,人情淡薄,没有起码的人性和母性……”这是一份起诉状中的一句话。
诉状的原告叫江州,21岁,是被告的亲生儿子。
头发长长的江州,今早出现在法庭。坐他对面的张爱珍眉头紧锁,一直低着头。两人都没请代理律师。
江州三四个月大小时,父母的关系就已经破裂,直到他3岁时父母正式离婚。江州被判给父亲,此后一直跟爷爷奶奶生活。
张爱珍支付给儿子的抚养费,法院多次判决和调解,标准从最初的每月30元逐步提升到现在的600元,并写明——支付抚养费给江州直至江州能独立生活为止。
江州说,从去年10月份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