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民事诉讼法讲义:地域管辖的分类
复习2016年司考民事诉讼法的考生们,一定不要错过本文“司考民事诉讼法讲义:地域管辖的分类”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的重点哦,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一般原则:原就被 (被告所在地) 补充规定有四种:一是双方被监、劳 一年以下原来地 一年以上监、劳地 二是户口双注销 只能被告居住地 三是双军加一地 团级以上单位地 四是离婚双离家 超过一年常住地 例外规定:被就原 (原告所在地) 八种情况记心田 一、二两种身份诉 下落不明失踪人不在国内居住人 三、四被告被监、劳 五是被告户口销 六是赡养不一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