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司法考试三卷

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讲义:特别程序

留学群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讲义:特别程序”,考友一定要加油复习司法考试,多看看民事诉讼法知识点,才能拿到司法考试证书!1.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对于破产案件,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的,对此裁定不能上诉,只能申诉(不同于再审的申诉),所以是一审终审。2.特别程序的特点:⑴特别程序是几类比同审理程序的概称,每一不同类型的案件,各自独立地适用一种特别程序。各种特别程序之间没有联系,也不能混合适用。⑵特别程序没有原告,其程...

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讲义:特别程序的相关文章